青岛创统EPS应急电源用户在自行外配延时电池组时,在设备主机与蓄电池组间的联线过细或过长时可能会出现下述情况:当处于轻载运行时,似乎一切正常。然而当处于重载运行时,它会在无任何故障先兆的情况下突然损坏。这种故障经常发生在应急电源的负载量超过其标称容量的60%以上的时候。此外,外配充电器应选用具有恒流和恒压特性的产品,因为一般的充电器极容易造成电池在充电初期发生过流充电,致使蓄电池的容量迅速下降,内阻增大,大大缩短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严重时,有可能连充电器本身都会烧毁。用户应定期检查蓄电池的端电压和内阻,以确认电池组具有足够的实际可供使用的容量以备市电供电中断时使用,并考虑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对于蓄电池长期处于只充电不放电的EpS电源来说,为防止因"储存老化"而损坏。
所以用户应在每隔2~3个月的时间段,人为的中断市电供电,让设备中的蓄电池放电一段时间,以达到激活电池的目的。对于不间断电源长期处于市电低压供电或频繁停电的用户来说,为了防止电池因长期充电不足而过早损坏,应充分利用供电高峰(例如在深夜)对电池充电,以保证电池在每次放电之后有足够的充电时间(电池被深度放电后,充电至其额定容量的90%,至少需要10∽12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