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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应急设备过载保护功能试验条件的规定

过载保护功能试验应在逆变应急运行方式下进行。

一般情况状态的试验,在确认中间直流电路电压不低于额定值后,施加输出表观功率额定值120%的阻性负载,逆变应急电源应能持续工作3min,达到3min时能够保护。

紧急情况状态的试验,在确认中间直流电路电压不低于额定值后,施加输出表观功率额定值120%的阻性负载,施加紧急信号,逆变应急电源应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作为制造厂商可以考虑,出厂试验时只进行逆变运行方式的一般情况状态试验,但在型式试验时一般情况状态试验和紧急情况状态试验都必须进行。

在采用蓄电池()作为提供逆变用直流电源的逆变应急电源,应具有蓄电池(组)过放电保护功能,防止蓄电池因过度放电而造成损坏。试验时,在逆变应急运行方式下蓄电池(组)进行放电,当蓄电池(组)的电压降到截止电压时,设备应能告警并自动关机。

这里应注意的一点是,如果逆变应急电源启动了强制启动装置时,该项功能不起作用。因此进行此项试验时,要确认强制启动装置没有开启。

逆变应急电源是不允许正常运行方式和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同时工作的,必须设置互锁装置防止误动作的发生。互锁功能试验试验就是验证设备在运行方式转换过程中,检查互锁装置应发挥预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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