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方式转换试验——电阻性负载
在满载条件下,以正常运行方式工作,然后中断主电源至少1min,应急电源转换至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工作持续20s,再投入主电源,转换至正常运行方式。
试验按此循环3次,EPS应正常工作。
● 为了验证逆变应急电源由正常运行方式到逆变应急运行方式或者由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到正常运行方式转换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应进行运行方式转换试验,试验应在满载的条件下进行。
试验开始时,先以正常运行方式工作,然后中断主电源至少1min,此时逆变应急电源应能自动转换到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工作;在此运行方式持续一段时间(20s左右),再投入主电源,设备自动转换到正常运行方式工作。
标准规定试验按照此方法循环进行3次,逆变应急电源应能正常工作。
应急供电时间试验
进行本试验前,在主电源不低于额定值及空载输出情况下,产品处于正常运行方式,其运行时间应超过供货者规定的能量恢复时间。
施加等于额定容量的阻性负载,切断主电源,转换到逆变应急运行方式。
注: 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开始时,输出电压应为规定值。记录EPS从开始工作到停机为止的运行时间。在环境温度25℃时,该时间应不短于供货者的规定值。
注: 逆变应急运行方式供电时间结束时,蓄电池电压应仍不低于截止电压。
注: 由于新蓄电池通常在初次充电后达不到满容量,如果未满足规定时间而进行的试验失败,则可经过一个合理的能量恢复时间后再次进行试验。在最终达到要求之前,往往需要数次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