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电源(以下简称该产品)的容量=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
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条,若不满足,则按其中最大的容量来确定该产品容量。
⑴ 负载中直接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该产品容量的1/6;
⑵ 负载中有星三角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该产品容量的1/4;
⑶ 负载中有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该产品容量的1/3;
⑷ 负载中有变频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该产品容量
⑸ 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当量之和不大于该产品容量。
电动机功率当量=直接且同时启动电动机总功率×5倍+星三角且同时启动电动机总功率×3倍+软启动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总和×2.5倍+变频且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
⑹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当量之和不大于EPS容量。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当量之和=同时启动的非电动机负载总功率+电动机功率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