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对整体重量(不包括包装箱)低于50kg的EPS或EPS单元实施本试验。试验期间,EPS不工作,并按正常装运要求包装。
a) 原始测量:包装前,按表1检查EPS的电气特性;
b) 试验方法:按GB/T 2423.5,样机应经受三个互相垂直方向15g,标称持续时间为11 ms的两个正弦半波的脉冲冲击;
c) 试验期间不进行测量;
d) 最终要求:试验结束后,拆除包装,检查有无物理损伤痕迹或部件变形,是否仍具有本标准规定的功能,并按上述a) 进行测量。
表1 电气特性评定
运行方式 | 参 数 | 试验条件 |
正常方式 | 输出电压 输出频率 | 额定输出电压 额定输出频率 空载和额定输出表观功率 |
逆变应急方式 | 输出电压 输出频率 | 空载和额定输出表观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