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本试验前,在主电源不低于额定值及空载输出情况下,EPS处于正常运行方式,其运行时间应超过供货者规定的能量恢复时间。
施加等于额定容量的阻性负载,切断主电源,转换到逆变应急运行方式。
逆变应急运行方式开始时,输出电压应为规定值。记录EPS从开始工作到停机为止的运行时间。在环境温度25℃时,该时间应不短于供货者的规定值。
逆变应急运行方式供电时间结束时,蓄电池电压应仍不低于截止电压。
注: 由于新蓄电池通常在初次充电后达不到满容量,如果未满足规定时间而进行的试验失败,则可经过一个合理的能量恢复时间后再次进行试验。在最终达到要求之前,往往需要数次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