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组)电压低于截止电压后,EPS应能对蓄电池(组)按蓄电池供货者的规定自动恒流、自动恒压充电,直至充满。对于不超过100kW的EPS应急电源,所需时间应不超过24h;对于超过100kW的EPS,所需时间应不超过7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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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7179
GB/T 21225-2007应急电源蓄电池组5能量恢复时间有什么要求?
蓄电池(组)电压低于截止电压后,EPS应能对蓄电池(组)按蓄电池供货者的规定自动恒流、自动恒压充电,直至充满。对于不超过100kW的EPS应急电源,所需时间应不超过24h;对于超过100kW的EPS,所需时间应不超过7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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